香港铸业总会会长李远发11月4日委派总干事石柱把给香港和内地政府的公开信分别送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长官曾荫权先生和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高祀仁先生。在公开信中,李远发会长客观地反映了香港压铸及铸造业所面临的诸多困难,并提出了诸多方面、颇具建设性的建议。 李远发先生在信中说,近年来内地营商环境正在急剧恶化,其恶化造成之破坏力,远超过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历次遭受冲击的总和,至今已导致众多厂商身陷生死存亡的挣扎之中。 对于帮助企业的措施,李远发先生提出具体建议如下: 1) 针对营运成本过高 香港方面 A) 暂缓缴交 07-08 年度利得税及预缴, 容一年后开始分2年摊还。 内地方面 A) 采取缓冲人民币上升速度的举措。 B) 出口退税回复05年度水平。 C) 停止在未来一年内再增加最低工资,直至环球经济复苏后再予以重新检讨。 D) 暂缓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因此法施行引来了大量员工状告资方,引致企业经营者花费心力与时间在法律应诉上,不能集中力量于企业营运。倘若有其它因素影响而不能暂缓,亦恳请起码取消过往之长期追索权。新法期由08年1月1日起实施,此日期前之分歧不宜再予追究,以便劳资双方集中精力协力抵抗逆境,共渡“寒冬”。 E) 实时停止一些杂费的缴交, 例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组织费、堤围费;土地使用费、地方管理费等等众多名目的社会什费,并暂缓台帐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恢复空转形式,以利企业集中资金作营运,直至环球经济正常化始重新再缴纳。 2) 针对资金流断裂 香港方面 A) 金管局与所有银行协商,鼓励银行以金融海啸前的评核标准及条件向 有健全企业商户积极作出信贷。必要时恳请港府为企业作担保,协助银行踏出三赢的重要一步。 内地方面 A) 在港运作的中资银行有不可推卸之稳定香港金融特殊使命,中央政府可鼓励其放宽并恢复到金融海啸前向企业放贷的评审条件,以期带动所有香港银行紧随其后,让企业资金链得以回复正常。 B) 放宽任何形式的港资企业在国内银行借贷,先决条件是: 1) 企业在国内必需正常营运超过二年 2) 无任何不法记录 C) 放宽任何港资企业以旧设备向银行作按揭。 D) 放宽因历史遗留而仍未获得土地房产证的申领条件,以资做抵押向银行借取资金在这极度艰难时刻作周转运用。 E) 容许任何港资企业在国内销售其客户已订购但无能力提取之任何货物,并在售后才缴纳相关之税项,此举可大大帮助企业回笼部份资金作营运。
附:李远发会长致香港及内地两地政府的公开信.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