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企联,省(市)行业协会,省(市)属企业集团,央企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型升级和创新型广东目标的实现,引导企业走创新发展的道路,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发挥企业自主创新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企业自主创新经验,根据全省企业创新工作要求,决定在我省开展“广东省自主创新示范企业”组织申报工作,同时推选30家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单位为“2013年广东省自主创新标杆企业”,30位企业家为“2013年广东省推动自主创新杰出企业家”,并于今年下半年召开的“2013年广东省企业创新成果发布暨表彰大会”上通报表彰。
2013年广东省自主创新示范企业候选条件、评审工作程序和申报表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申报相关表格可登陆广东企业联合网(www.c-gec.com)下载。申报书面材料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送广东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创新工作部,电子版请发邮件至创新部GDQYXJL2008@163.COM邮箱。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创新工作部
地 址:广州市麓景西路1号 邮 编:510091
电 话:020-83505509、83496981、18924153183
传 真:020-83583026 联系人:胡艳、邓积金
公示网站:www.c-gec.com
邮箱:GDQYXJL2008@163.COM QQ 号:448650491
附件(下载网址:www.c-gec.com):
1.2013年广东省自主创新示范企业基本条件和评审工作程序;
2.2013年广东省自主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表;
3.2013年广东省自主创新标杆企业、广东省推动自主创新杰出企业家推荐表。
二○一三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1:
一、“2013年广东省自主创新示范企业”基本条件
1、诚信守法,照章纳税,无侵权等违法现象,具有较好的社会美誉度和社会责任感。
2、有健全的创新体系和完善的创新制度,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和氛围良好,重视研发团队建设。
3、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4、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成绩优秀。
5、积极开展企业信息技术创新、业务模式创新和客户创新,服务品质和市场满意度高。
6、重视企业管理创新,企业文化建设有特色,劳动关系和谐。
7、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有措施,成绩较好,有一定示范作用。
8、注重自主品牌的建设、管理和创新,在行业发展中具有一定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
二、工作程序
1、企业申报:(1)企业自荐;(2)由各地市经信局、企联、省(市)行业协会(商会)、省(市)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粤企业推荐。
2、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表》(附后),提供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材料一份报省企联企业创新工作部。
3、评审程序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1)对申报“广东省自主创新示范企业”的单位进行初审、公示和终审;(2)对申报“广东省自主创新标杆企业”和“广东省推动自主创新杰出企业家”的单位进行初审、调研、公示和终审。
(1)初审: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依据推介条件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企业名单。
(2)调研:企业创新工作部组织调研组对申报“广东省自主创新标杆企业”和“广东省推动自主创新杰出企业家”的单位进行实地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出具调研报告,提交评审委员会。
(3)公示:在广东省企业联合网和《广东创造》杂志上向社会公示候选企业名单。
(4)终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推介条件、企业申报材料、调研报告、公示反馈意见,对初审名单进行讨论投票表决,确定获奖单位名单。评审委员会由政府机关、行业协会、院校专家、新闻媒体和企业代表等组成。
4、表彰:在2013年广东省企业创新成果发布暨表彰大会上通报表彰,重点宣传和表彰“广东省自主创新标杆企业”和“广东省推动自主创新杰出企业家”。
5、宣传和推广:(1)在南方日报、《广东创造》杂志、广东企业联合网刊登表彰决定、获奖企业和企业家名单。(2)在广东企业联合会网建立“创新示范企业”专栏宣传受表彰企业。(3)获奖企业和企业家自主创新事迹入编《广东企业年鉴》。(4)通过广东电视台、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南方电视台、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及新浪、搜狐、21世纪和广东企业联合网等门户网站报道表彰会盛况。
附件1:
2013年广东省自主创新示范企业基本条件和评审工作程序.doc
附件2:
2013年广东省自主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3:
2013年广东省自主创新标杆企业、广东省推动自主创新杰出企业家推荐表.doc
主题词:自主创新示范企业 申报 通知
抄报: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中国企业联合会、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外事办公室、省知识产权局、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发展研究中心、省社科院。
抄送:各市经信(工业)局、企联、省(市)行业协会、省(市)属企业集团、中央驻粤企业及有关单位。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广东省企业家协会 2013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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